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,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是我国有效利用外资、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。完善外债管理和服务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抓手,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、维护经济金融发展稳定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通知》指出,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、信用优良、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。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:
(一)符合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)等有关规定要求;
(二)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;
(三)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,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;
(四)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(BBB-及以上)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;
(五)最近三年,(1)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;(2)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;(3)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,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,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。
《通知》遵循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)有关要求,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《办事指南》框架下,优化优质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,简化审核要求和流程,完善相应事中事后监管,在有效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,切实防范企业外债风险。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合理界定优质企业标准。从符合现行管理规定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、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优秀水平、国际(或国内)信用评级较高,以及近三年无境内外债务违约、无违法违规或失信、财务报表符合要求等方面,对适用优质企业外债管理的企业进行界定,提升外债分类管理的精准有效性。
二是简化相关审核要求和流程。优质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,实现一次申请、分次使用;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或境外发行债券欠缺部分材料的,可适当“容缺办理”;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,可由内部法务部门出具。同时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优质企业外债申请实行专项审核,加快办理流程,增强优质企业政策获得感。
三是持续做好优质企业外债融资的支持和服务。广泛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,并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,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。鼓励各地方主动服务,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四是完善相应事中事后监管。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监管机制,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适时抽查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使用、按规定报送信息等情况;指导各地方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,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,有效防范企业外债风险,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做好政策推进落实工作,加强效果评估,持续总结完善,促进各类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,充分发挥外债资金服务高质量发展、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积极作用。
2024年07月23日